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

日期:2016-12-08 / 人气: / 来源:未知

 
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承担民事责任能力;经营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,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;经营主要农作物杂交亲本种子、常规种原种种子及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大田用种和非主要农作物种子,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;具有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员、种子加工、贮藏保管技术员;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、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、包装、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;经营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的,具有成套的种子加工设备;具有仓库面积300平方米以上;经营其他种子的,具有仓库面积50平方米以上。

申请种子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: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;注册资本证明材料即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;种子检验员、加工技术员、贮藏技术员资格证明、聘用证明复印件;种子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、彩色照片及产权证明复印件;种子加工设备、仓储设施清单、彩色照片及产权证明复印件,租赁仓库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;种子经营场所正面彩色照片及详细地址。此外,提交的材料须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,原件材料盖单位公章,复印件应由审核机关所属的种子管理机构盖章确认;提供相片须注明设备名称、型号及生产厂家,仓库、加工房及经营场所相片应注明所在地址和面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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